2022年4月1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对黄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开庭审理,黄某被判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确定刑、罚金刑建议均得到法院支持。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安排部署,主动开展确定的罚金刑量刑建议工作,在办理黄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梁某涉嫌盗窃案等一系列案件时,有机考量犯罪事实、法院判例和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提出了罚金刑8千元至1万元不等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该建议主要考虑到明确的量刑建议,更符合犯罪嫌疑人的内心期待,能有效促进认罪认罚工作的开展,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据悉
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第一、十二条对罚金刑提出确定数额做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涟源市检察院将加强业务学习和制度建设,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衔接,更全面、更系统地推进罚金刑等量刑建议适用,同步深化推进认罪认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