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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进党校:宣讲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7-13 【字号:      

      “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5月27日,涟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斌应邀到市委党校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题为主体班学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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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授课主要就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娄底市委《若干措施》出台的重要意义、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以及如何共同落实好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娄底市委《若干措施》等方面,深入浅出地阐明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等,引导学员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形成重视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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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斌检察长用三个“变与不变”来概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功能与定位,即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地位没有变,但局部检察职能发生了变化;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没有变,但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手段和方式得到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的使命没有变,但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有了新要求。同时,从近年来检察办案的实践出发,运用视频、图解等形式,对“四大检察”职能作了生动解读。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需要在‘练内功、重自强’上下功夫,也需要在‘借外力、强配合’上做文章。”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授课让大家对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立体、更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同为平安涟源、法治涟源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涟源市检察院将以学习贯彻宣传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娄底市委《若干措施》为抓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律监督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强化法治共同意识,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合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激发法律监督工作动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

据了解,2021年6月,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不仅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12月31日,湖南省委印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是全国最早出台实施意见的6个省份之一。今年5月9日,娄底市委又印发《中共娄底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娄底市委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坚强信心和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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