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如何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 涟源检察这样做……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4-03 【字号:      

一年春为首,万事行为先。为切实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的精准化水平,4月3日上午,涟源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涟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阳超雄对于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培训。涟源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志高,公诉科全体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参加了本次培训。

“今天很荣幸大家一起讨论交流学习该如何量刑,量刑可以分为以下几步……”。在培训会上阳超雄提出,量刑时应当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厘清“基本犯罪构成”、“量刑起点”、“基准刑”、“修正犯罪构成事实量刑情节”、“非犯罪事实(罪前、罪后)量刑情节”等重要概念,按照确定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确定拟宣告刑的步骤进行量刑。并结合审判实践,针对交通肇事罪、盗窃罪、贩卖毒品罪等常见罪名的量刑情节适用和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参与学习交流的检察官们兴致高涨,认真做笔记,并虚心请教。“寻衅滋事罪该如何确定量刑起点?”“可以适用缓刑的一般要具备什么条件?”在讨论交流中,检察干警还结合目前办理的几起具体案件遇到的难点,与阳超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沟通。通过此次量刑规范化业务培训,增强了检察干警对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了检察院量刑建议的精准化水平。

培训结束时,涟源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志高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政治站位,积极落实主导责任,把今天所学习的内容在工作中落实好、应用好,把狠抓落实统一到培训会要求上来。全体员额检察官,应当倍感压力,加倍努力,要在办案中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和提出量刑建议工作作为当务之急,极致发挥,做到每案必虑,应用尽用。要在数量上求突破,在质量上求提升,按照打造检察精品工程的标准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和量刑建议工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