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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李朝红:办案做到三个“精”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28 【字号:      

李朝红,4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5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员额检察官。从检15年来,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近年来,作为该院的禁毒工作联络员勤勤恳恳,打击涉毒犯罪成效显著、业绩突出,为全市禁毒工作和平安涟源建设贡献应有力量,多次被评为涟源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平安涟源创建先进个人”等,2018年,她更是被评选为娄底市检察机关首届“十佳青年检察官”,树立了新时代检察官的美好形象。

精准打击,积极引导,形成司法合力

近年来,李朝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忠实履职,对涉毒刑事案件坚持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依法快捕快结,始终保持对涉毒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注意与公安机关联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固定证据。 2018年以来,该同志共办理审查逮捕涉毒刑事案件102件165人,严格把握案件的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慎捕慎诉,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对于涉毒犯罪案件又敢捕敢诉,勇于担当,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高。

精细审查,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李朝红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决不草草应付,尤其是在办理涉毒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细致审查案卷材料、有针对性讯问和自行补查等方式,精细审查,认真履职。

在办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等9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过程中,该案涉及犯罪事实59笔、案卷11册、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在三个县市看守所,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严峻形势,李朝红带领办案组成员加班加点,审阅案卷、梳理摘录证据,认真制作审查报告;统筹安排,利用两天时间马不停蹄赶赴三地看守所提讯完9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思想教育,让他们认识毒品的危害以及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的伤害,多名犯罪嫌疑人均深切忏悔并表示要远离毒品。审查逮捕期间,由于主犯李某零口供,李朝红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衔接,引导公安机关对遗漏的证人调查取证、调取天网监控视频、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帐记录等,利用有限的时间及时收集好固定好证据,顺利锁定其所有犯罪事实。同时注重对侦查活动的两项监督工作,针对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等文书存在轻微瑕疵的情况对公安机关发出口头纠正通知,办案民警立行立改予以补正到位;严查细审纠正漏捕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最终,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起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

精心工作,认真钻研,成为涉毒案件办理的行家里手。才进入检察院时,非法学专业“科班”出身的李朝红先后在办公室、政工科从事文字材料工作。后来被安排到侦查监督科,她在繁忙工作之余总不忘加油充电潜心钻研法律业务书籍,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韧劲在不懈努力之下通过司法考试,努力提高法学素养和业务能力,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十多年来,李朝红认真对待每一起涉毒案件、每一项检察工作和每一个当事人,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每次讯问前都准备充分,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教育,宣教禁毒知识。而对于那些吸毒人员,李朝红又苦口婆心的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规劝其远离毒品。李朝红就是这样尽心尽力,任劳任怨。虽然工作任务重,但只要一有空,李朝红就会研究涉毒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上的新问题,查阅各地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涉毒案件的判例,已成长为办理涉毒案件的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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