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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公平正义 绽放青春芳华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10 【字号:      

1988年,他选择了检察事业,从此用忠诚和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勤学善思、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使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就是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朝晖,在守护正义中绽放最美青春,在平凡岗位上绘就出彩人生。

张朝晖,现任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三十二年来,他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敬业精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办案态度,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称赞和好评,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 2018年度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工作先进个人。



01

公正严明  恪尽职守办铁案


工作中,张朝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做到不枉不纵,32年的检察生涯,成就了他一身正气、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从刑事检察、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到民事行政检察,他始终坚持着一颗“求真心”,田间地头、山区泥泞处处留下了他和干警们风里雨里不停奔走、追求公平正义的身影。他先后参与办理过震惊全国的衡阳破坏选举案、新化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崇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贪贿系列案等重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起到了办理一案、带动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02

争先创优  精益求精显业绩

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张朝晖同志带领全科同志紧紧围绕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办案力度。2017年7月至2020年08月,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3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4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0 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0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4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所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6件。

近两年来,通过办案督促5家企业进行整改,清理生活垃圾200余吨;收缴环境修复费用、赔偿金共计53261元;治理被污染的土地、林地、耕地4.23亩;用“检察蓝”保卫了“生态蓝”;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4所学校食堂、10个美团外卖商家、7家超市商行,3家水厂进行了整改,查处假冒伪劣药品共9.48kg,收缴惩罚性赔偿金1.2万元,用“检察蓝”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国土部门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8万余元;督促收回国有财产6.7万元,用“检察蓝”保护了国土资源和国有财产。



03

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勇担当

作为该院第三支部书记,张朝晖同志始终把忠诚放在第一位,把加强学习作为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提高素质、搞好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自身的品行修养和党性锤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时刻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坚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执法底线,并把它视作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事之基。


04 

廉洁自律  以身作则当表率

在工作和生活中,张朝晖同志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论八小时内外,他的言行举止均在维护党员形象、检察官形象与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在工作期间,他对上级和本院党组形成的决策和决定,态度鲜明,不折不扣地执行并落实。工作中不揽功推过,敢于承担责任,处处以工作、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事,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其所在的部门凝聚了极强的合力,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辛勤耕耘攀新高,热血担当铸辉煌。32年来,张朝晖同志不因成绩而骄矜,不因困难而止步,不因烦杂而懈怠,他用严谨、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求精、求细、求优的职业操守和敬业、奉献、淡泊的思想品格,把自己的青春和梦想无怨无悔地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检察事业,赢得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同志们的好评,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绽放出了其绚烂的青春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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