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2019年12月19日晚,在桥头河镇某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被车撞倒,当场死亡。该小轿车趁夜色朦胧逃之夭夭。通过侦查机关的追查,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并抓获肇事司机,面对铁证,肇事司机严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驾驶车辆撞倒路人后逃逸的事实。此案移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后,该院检察官迅速仔细审查案卷并提审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在提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依法批捕】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严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严某某被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检察官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若有人员伤亡更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让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做出逃跑等错误行为。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