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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立案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名犯罪嫌疑人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30 【字号:      

2018年5月中旬,涟源市畜牧水产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查获了颜某文、颜某、刘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线索后,按照“两法衔接”机制,向涟源市检察院发出了咨询函,就颜某文等三人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进行咨询。涟源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受理后,立即由负责衔接工作的员额检察官进行审查,发现颜某文等三人未经捕捞许可,分别在涟水河段等禁渔区,采用禁止使用的电鱼方式进行捕捞,捕获渔获物若干,严重危害水域生态安全,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是一边建议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一边通知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涟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调查取证,依法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颜某文、颜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三人已全部移送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与此同时,涟源市检察院向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增殖放流补偿措施,达到生态恢复和补偿目的。目前,颜某文等三人已经补放鱼苗,修复涟水河水域生态环境。


近年来,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涟源市检察院聚焦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涟源市公安局、环保局、食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烟草局等单位的协作,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案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通过提前介入案件,就取证固证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有效查处了多起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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