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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17 【字号: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16日在涟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志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检察文化建设在全省政法文化建设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及打处非等工作荣获全市先进;“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高度评价。

一、积极融入和服务大局,助推涟源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将检察工作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增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党支部“五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在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中发挥职能作用。一是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批捕了公安部督办的4.02”特大电信诈骗案15名犯罪嫌疑人,该案作案地点涉及湖南、河南多省,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了高检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11”特大电信诈骗案,该案作案地点涉及湖南、贵州、广东等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所有12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效震慑了电信诈骗犯罪。二是制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的方案》,批捕涉农刑事犯罪嫌疑人19人。加大结对帮扶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入户走访、落实政策,提高“三率一度”。协助驻点联系的杨市镇高桥村争取资金70余万元,为整村脱贫贡献了检察力量。三是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主动参加环保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办理的七星街镇大木村垃圾场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案,解决了困扰当地村民多年的环境卫生问题。

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市委政府“两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加强与人民法院、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加强线索收集和调查处理,推动形成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共立公益诉讼案件64件,其中环境保护类6件,食品安全类11件,国有财产保护类4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3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63份,其中60件已整改到位。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在娄底排名前列。在办理颜某甲、颜某乙、刘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过程中,联合市畜牧水产局在涟水河开展“检察渔政携手修复水域生态”增殖放流行动,得到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纷纷点赞。

二、加大办案力度,助推“平安涟源”建设

强化责任担当,依法惩治犯罪,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平安涟源建设取得新进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560768人,批准或决定逮捕464614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9681153人,提起公诉840978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专门机构、办公场所、办案团队、经费保障和工作机制;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和庭前会议等措施,统一认识,合力成拳,坚决从快从严惩治。共批准或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48人,起诉3953人(含积案)。办理的吴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是娄底首例利用“软暴力”把控基层政权案件。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领导接访,前移维稳“窗口”,落实首办责任制,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排查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共受理各类信访82件,接待来访395人,办理上级交办信访案6件、司法救助案4件,发放救助金14万元。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传承“枫桥经验”,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促成刑事和解3131人。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40场次,院领导带头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关爱留守儿童,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法治建设。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34人,开展社会调查17件,附条件不起诉33人。

在新的起点上切实担负反腐败职责使命。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在全省基层院中成立首个职务犯罪检察部,加强与市监委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共受理市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4人,已起诉22人。依法办理的斗笠山镇棚改办副主任兼出纳曾某涉嫌挪用公款案、桥头河镇企业办工作人员贺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8件,纠正漏捕4人、漏诉8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检察建议书8份,侦查机关已采纳、回复10份。共办理“两法衔接”案件14件,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10件。办理的城区某土菜馆店主梁某在汤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社会反响良好。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次,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已改判1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9件,办结70件(含积案),发出检察建议59份。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12件,提请抗诉11件;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调查案1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10件。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4件,支持起诉2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度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监督收监6人,纠正社区矫正不当6件。持续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17件,建议相关单位变更强制措施10人。

四、以“绣花功夫”推动检察改革落实落细

对标上级要求,狠抓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管。及时将中央、省委关于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工作部署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了资产顺利上划、人员管理到位,保证了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保障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放权不放任,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和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检察人员绩效管理考核,落实入额领导干部按比例轮案和带头办案制度,让检察官既有权又有责,充分释放了检察改革的“制度红利”。

五、全面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能

始终把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工程,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创造性开展“两型”建设。突出政治建检、管理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习所”、“二帮一”导师实训和“检察大讲堂”、“检察沙龙”等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努力打造涟源检察铁军。编辑出版了检察干警调研文集《与检察同行》,时任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对我院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学习推介涟源经验;娄底市委政法委、宣传部、组织部、娄底市检察院、涟源市四大家领导批示肯定;中央、省、娄底、涟源30多家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

从严从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省、娄底和涟源市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约法三章”的要求,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主动请求、积极配合市审计机关对我院2015-2017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开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学习调研实践活动,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和主副岗工作机制,鼓励青年干警参加检察业务竞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速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增强检察事业的生机活力。

六、加强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交办的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机制,建设“两微一网”,依托新媒体传递法治正能量,“涟源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79105条。建成全国联网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和服务设施,健全工作制度,主动为民服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指导工作4次共50余人,编辑、赠阅《涟源检察》“代表委员联络专刊”22000册。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控,以信息化带动司法办案规范化。共从网上受理、审查、分流案件1527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26件,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逐一整改到位,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点滴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检察机关如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如何更加有效地服从和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加强。二是在检察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补齐监督短板,提升监督质效。三是检察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还需要持续大力推进。四是检察队伍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业务领军和专业后备人才严重短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涟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新作为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们要以空前力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对党忠诚体现在政法姓党、执法为民上,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伟大斗争上。要紧紧围绕幸福美丽平安涟源建设的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保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发挥新作用按照“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打击、摧“网”毁“伞”、固本强基,深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娄底、涟源两级市委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出重拳、下狠招,坚决、彻底、干净地铲除“电诈”滋生土壤,弘扬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地域文化传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大检调对接和刑事和解力度,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强化弱势群体保护。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首问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建设和运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网下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经济发展以及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的愿望,从严从重办理相关案件,服务和保障民生。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强化司法办案上打开新局面。针对当前检察工作开展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按照高检院、省院和娄底市院的部署,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需求。具体工作中,一要大力推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由同一个办案组或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确保案件质量效果。二要实施好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提出量刑建议,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监督权威、树立司法公信。三要提高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提升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和支持力度。四要把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结合办案有针对性提出检察意见建议,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争取“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五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争取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更多支持和理解。要用好诉前建议和提起诉讼两种方式,力争办出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借助“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和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上做出新成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适应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丰富载体、拓宽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以钉钉子精神破解难题,在深化检察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探索完善检察权运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制度,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突出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和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规范“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六、始终围绕忠诚干净担当,在过硬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着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轮换制度,加强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防微杜渐,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以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为主抓手,努力打造书香机关,培养法律“工匠”。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市人民检察院一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奋发有为,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涟源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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