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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06 【字号: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三)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3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志泽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传承发展,认真履职,务实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4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5月,荣获娄底市“五一先锋集体”;7月,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复查验收;11月,通过省“模范职工之家”复审验收,在全省检察改革推进会上介绍经验;年底被评为省“文明标兵单位”。

一、敢于担当,维护稳定主动作为

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发挥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职能作用,经受住了由经济下行引发的治安稳定压力考验,为我市连续三年获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进而夺取“湖南省平安县市”称号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突出位置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07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64786审查后批准和决定逮捕382516人,提起公诉455526人,移送上级院起诉2547。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295335人,起诉342 392人。上述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取得了稳准狠的打击效果,提升了公众安全感。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93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62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办理刑事和解18件,化解各类矛盾95起,其中群体性矛盾7起。采取领导轮班接访、带案下访、参与涉法涉诉联合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受理群众来信82件,办理控申举报21件,接待来访428起,其中集体信访15起,化解信访积案23起。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动担负起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使命,与联系帮扶企业对接,实地走访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围绕项目建设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职务犯罪同步监督,确保相关项目成为廉洁工程。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各类敲诈勒索、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三强”等违法犯罪,积极参与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年内共批准逮捕破坏生产经营案1618人,非法经营案56人,让投资者省心、放心,得到企业好评。

二、敢于亮剑,反腐倡廉持续给力

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

坚决反贪肃贿。严查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凸显反腐新成效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317人,其中,涉及征地拆迁和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案件58 人,涉及重点行业、关键岗位人员贪贿案件78人。集中力量查处了石马山镇小冲村许某等4人贪污窝案,蓝田办事处日升村梁某等2人挪用公款、贪污案,社会反响良好。受指定管辖,举全院之力重点查办了新化县国土局原局长崇某等8人特大贪贿系列案。我院反贪办案经验在全省反贪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介。

严惩渎职滥权。认真查办了湘中煤矿、联谊煤矿2件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罪案,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抽调精干力量参办了衡阳破坏选举系列案,移送审查起诉77人,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我院干警的执法精神和办案能力受到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表扬。坚决查办了娄星区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谢某、书记员胡某伙同律师廖某滥用职权致房产税损失230余万元案,惩治了司法腐败,维护了国家房地产政策的严肃性。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针对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不及“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我们将关口前移、警力下沉,与市纪委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组织“法制大篷车”送法下乡,在全市21个乡镇办和经开区全方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全市8000多名基层干部面对面受到教育,20多万群众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间接受教育,在全市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遏制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敢于负责,规范执法提质增效

一年来,我们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将规范执法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标尺,坚守执法办案底线,提高了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

加强诉讼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追捕6人,追诉8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39起,监督撤 4件,提出刑事抗4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3件,办理执行监督案4起,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9起,开展违法行为调查3起。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市看守所11名在押人员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对8名在押人员变更了强制措施,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案4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份,发送检察建议15份,均得到采纳和纠正

强化流程管理。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构建起集案件指导、管理、监督、预警于一体的案件管理新模式,打造“精细、精确、精品的案管品牌,促进规范执法。自侦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调查取证。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强化检务督察,开展案件回访,严防司法不公。实行刑事、自侦、诉讼监督案件多级把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防冤假错案。反渎、公诉、预防、控申、案管、政工、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连续多年在娄底各基层院考核中排名前列,多级把关、提高案件质量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

推进检务公开。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走访代表和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查、庭审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次,对2起拟撤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顺应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在全省首创检察公众微信,把“小指尖”打造成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民互动的“大舞台”。至今,“涟源检察”微信公众号已吸引上万“粉丝”关注,点击量累计超过80万人次,社会各界纷纷为检察工作“点赞”,最高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来湘调研时,对我院检务公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四、敢于创新,队伍建设出新出彩

一年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在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征途上迈出了可喜步伐。

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活动中,以群众观点群众方法群众利益群众监督为重点,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精简会议,压缩“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改善装备、加强保障和为民服务上,并认真组织回头看。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入户走访、扶贫帮困工作,执法为民落到实处。从单位自身紧张的经费中挤出资金,并协调社会资金数十万元,对建设扶贫点、创文联系点、群众工作组驻点村、联村建绿帮扶点等基层单位给予支持帮助。组织干警慰问渡头塘镇增加村、三甲乡马埠桥村86名留守儿童,资助六亩塘镇荆桥村贫困学生刘玉星圆了大学梦。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得到省委活动办和娄底市委组织部、市委活动办、督导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青年人才培养风生水起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凝聚作用,培育“崇学厚德、精细管理、敢于担当、卓励实干”的院风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激发团队活力,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向心力。在全院开展“十大亮点工作”评选活动,鼓励创新,提高执行力,形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培育复合型人才为目标,运行“一个平台四轮驱动”青年人才工作体系,开展“二帮一”导师实训活动,开检察大讲堂举办“检察沙龙”,运用执法能力考试、庭审观摩、听庭评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青年干警实战能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娄底市检察机关举办的竞赛活动中,我院2名青年干警荣获“娄底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在全市政法系统大比武中,我院勇夺2项个人第一、3项个人第二、2项个人第三和团体亚军的好成绩。

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我们将纪律作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以习总书记“三严三实”为遵循,教育引导干警恪守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提高执法办案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效率效果。强化“两个责任”,常态化明察暗访,公布举报电话和检察长信箱,督促干警洁身自好立足抓早抓小,实“三级三色警示谈话制度”,对违法违纪防微杜渐,检察队伍出现了风清气正人心齐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大,特别是查办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不多,突破大要案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力度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够了解、理解;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娄底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时俱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涟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切实维稳,助力平安建设。要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涟源、平安涟源建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恐怖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涉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针对我市当前非法上访、安全生产、非法集资和山林火灾等违法犯罪突出的问题,认真开展依法治“访”、依法治“安”、依法治“金”和依法治“火”四个专项行动,采取切实措施,有效破解平安建设难题。

二、着力反腐,确保吏治清廉。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为官不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要敢于亮剑,主动出击。对辖区内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要案件,要克服干扰、坚决查处。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案件,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回应关切。要整合力量,发动群众,强化保障,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同时,要巩固“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成果,结合办案,对涉农涉企领域所有相关行业单位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建设。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侦、捕、诉关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大力提高公诉能力,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法庭审判。紧跟上级部署,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整治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或花钱赎身问题。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建立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准确把握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化自身监督,坚守办案底线。检察机关监督别人,必须自己带头守住公正司法的底线,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涟源检察”微信公众号、涟源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公众有效参与司法,推动检察工作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向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向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向更加开放转变。

五、管严抓实,打造检察铁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坚定的法治信仰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以的纪律铁的规矩、铁的作风严管队伍,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一个平台四轮驱动”青年人才工作体系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确保检察队伍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棋盘上,检察机关愿意充当冲锋陷阵的“车马炮”,与党同心、与民同行,为建设幸福美丽涟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全年: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1226日至20141225日。

“涟源检察”微信公众号:涟源检察微信是经第三方认证的公众平台您可以在微信添加朋友项中查找添加涟源检察,点击关注;也可以通过扫描涟源检察二维码方式关注。

“一个平台四轮驱动”:是指我院为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努力打造以青年工作委员会为平台,以青年检察公寓、二帮一导师实训活动、检察大讲堂、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为载体的青年人才工作体系。

④“三级三色警示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我院对干警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对应不同级别,实施一级黄色提醒交心、二级橙色警示谈话、三级红色告诫戒勉,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五个过硬”: 2013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干警提出的要求,包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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