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17 【字号: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志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推进转型发展,切实抓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努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市域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涉网、涉爆、涉访、涉食药和涉毒黄赌等危害社会稳定、影响公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605件843人,批准或决定逮捕501件700人;受理各类起诉案件847件1092人,提起公诉764件919人(含积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4.19”吴某等10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破坏选举案、“4.25”谭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打击报复证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审细查、快捕快诉,形成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大量涉黑恶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我们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确保打得准、打得狠,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受理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8件50人,批准逮捕20件37人;受理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2件69人,提起公诉26件40人(含积案)。批捕、起诉的吴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寻衅滋事案,是娄底、涟源首例“软暴力”犯罪案件,我院准确认定、依法捕诉,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产生了积极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件2人,追捕1件1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9人。聚力“破网打伞”,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2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向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3条。聚焦综合治理,向相关乡镇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协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惩治虚报冒领、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和扶贫开发领域的犯罪,批捕1件2人。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全城行动”,派出中层以上干部27人到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投入资金40余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及其他扶贫专项工作。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服务和保障精准脱贫。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占有农用地案10件15人,提起公诉3件5人,守护青山净土、碧水蓝天。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案件3件3人,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引导社会公众理性表达诉求。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对不起诉49件53人,其中刑事和解17件17人,以“少捕慎诉”的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派出平安小分队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项目工地,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综治民调工作在娄底检察系统居于前列。

二、聚焦聚力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公信

做优刑事检察。以侦查活动监督为重点,深化检警协作,积极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在监督中促进检警双方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加强专业化办案建设,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机制,探索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机制。积极担当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主动担当、积极协调,强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自10月下旬“两高三部”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受理的公诉案件中,有113件143人适用该制度,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79.43%。注重打造精品案例,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办理朱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彰显检察机关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审查民事案件47件,对正确的法院裁判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民事执行监督,立案2件,以检察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

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探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提升监督公信力。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础,推进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以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办理执行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均居娄底首位。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指示,依法履行新时代检察机关新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关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件,同比上升126%。办案中,注重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公众“双赢、共赢、多赢”,注重办理有影响的案件,注重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65件,诉前整改率居娄底首位。市四大家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氛围上给予强力支持,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和部署。11月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对我院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协力推进反腐。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办理市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同比上升100%,已提起公诉3件3人,判决2件2人。强化了与监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严格把关,退回补充调查8件8人,依法不起诉1件1人。审查起诉了刑诉法修改以来娄底市首例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三、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打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针对大量涉民生犯罪从网下向网上蔓延的现实,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此类犯罪案件97件160人。如肖某、付某等25人电信诈骗案,诈骗金额高达3278万余元,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我院指派专门力量集中办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将该案提起公诉,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在我市的高发势头。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办理的梁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法院判决梁某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年度优案,由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专题滚动播出,社会反响强烈。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对在学校勾结黑恶势力实施性侵、校园欺凌和“校园贷”等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惩处,确保宽而不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件86人,批捕51件61人,不捕18件27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6件83人,提起公诉79件96人,相对不诉4件4人, 附条件不起诉5件5人。对罪错未成年人探索推行分级干预制度。联合宣传、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出台相关措施找回“迷途的孩子”。驰而不息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领导带头担任辖区内学校法治副校长,在涟源一中、涟源二中、岛石中学、快溪中学、双江学校等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8场,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南行”栏目予以专题报道。

做实检察环节的群众工作与信访工作。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受理群众控告、申诉等来信26件,接待来访97件128人,处理集体访1件,息诉息访21件。对所有来信来访,均严格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春节、“两会”、清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护期、节假日期间的信访维稳和“查、防、保”工作,定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

推动检察建议刚性化。邀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法院、公安、环保、林业、教育、市场监管等17家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建议刚性化建设推进会,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检察建议,通过检察监督推动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纠正。制发并送达各类检察建议106份,在法定期限内收到回复69份,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1份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3份被娄底市检察院评为优秀。

四、注重监督能力建设,努力夯实检察转型发展根基

对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大力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为参与新时代国家治理赋能强功。

坚持政治立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狠抓意识形态与文明创建,继全省检察机关首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习所”后,升级政治理论学习阵地。全体党员干警参加“红星云”学习,全体干警职工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学习覆盖率均达100%。积极配合上级院政治巡视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工作减负。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深化检察改革。在娄底率先成立未成年刑事检察科、职务犯罪检察部,实行“捕诉一体”,专门办理相关案件,提高办案质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落实入额领导干部按比例自动轮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其中颜某等38人特大电信诈骗案在年内提起公诉。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办案质量的关切,制定案件质量指标体系,健全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案件质量评查、同步审查等内控机制,努力做到不让一起案件“带病”起诉、“带病”进入下一环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持续开展旨在快速培养检察复合型人才的“二帮一”导师实训活动,由院领导、业务骨干2名导师全程指导和帮助一名年轻干警提高业务能力,促进快速成长成才,得到省检察院的推介,相关做法写入2019年度湖南省“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实施文化育检与人才兴检战略,通过统一招考引进了一批急需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专业人才。通过“检察大讲堂”和“检察沙龙”,有效提升了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编印《代表委员联络专刊》2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5次,常态化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与案事件办理工作,努力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仍然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也感到信心满满。这份信心,源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设计,源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源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源于全市人民对转型期检察工作爬坡过坎、奋力求索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特别是在提供富有涟源特色、满足群众高标准需求的检察服务上还需深入探索。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不断推进。三是依法履职仍需提高,法律监督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监督本领和斗争精神还需增强,基础建设、智慧检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四是从严治检仍需强化,在守住党风廉政底线上还需防微杜渐。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来年工作中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复杂局面,采取新举措、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实现新目标,打造涟源检察的闪亮“新名片”。

一、以新举措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开展的首要目标。进一步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治理、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要工作部署,找准结合点,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智慧检务”经验,提高信息技术水平,抓住检察技术转型契机,加快检务系统智能化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支撑。

二、以新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规办事、科学防控,在以身作则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并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和总体战、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要继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政治安定,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要更好地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主动追诉漏犯、漏罪,确保准确有力指控犯罪。要及时更新检察工作理念,优化调整检察工作布局,全面、平衡、充分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以新发展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要对照《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补强短板,补齐弱项。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与市监委的刑事诉讼无缝对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机制,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四、以新目标打造涟源检察特色品牌

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从严治检,进一步自觉接受全方位的、严格的监督,推动接受监督与执法办案齐头并进,打造“双赢、多赢、共赢”局面。要对标全国全省优秀检察品牌,壮大检察力量,做强检察事业,树高检察形象,实现“品质涟检”“品味涟检”“特色涟检”新目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拼搏奋斗,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