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施监督等。
二、检察院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256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1.25万元,其他收入29.1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年本年支出2009.42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204(类)支出2009.4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住处,204(类)04(款)支出2003.4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204(类)04(款)01(项)支出38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04(类)04(款)099(项)支出1620.7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检察支出,204(类)99(款)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 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59.74万元,项目支出549.68万元。
3.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811.33万元,商品和劳务支出47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0.29万元。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表
1.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16万元,比上年下降34.7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共安排本单位公务接待200批次,255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83万元,比上年下降49.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3.9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87万元,主要用于11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9台,保有11台。
(五)公开形式:
本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在涟源市政府网站,并在涟源市政府网站公开决算信息。
(六)真实性问题
本单位决算公开内容与决算批复一致。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