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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交霞批准逮捕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22 【字号: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交霞批准逮捕

 

2019年2月26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对犯罪嫌疑人刘交霞决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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