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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06 【字号: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吴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由涟源市公安局于2017年11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17年11月30日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涟源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4日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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