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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金建批准逮捕
2019年8月21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四款和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曾金建决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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