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2021年6月29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处理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张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分别由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邓建平、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勇南主持,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张会兰、涟源市人大代表吴述桃、涟源市政协委员、工商联副主席刘武、人民监督员陈立贤、罗育林、拟不起诉人及其村支两委相关人员等参与听证。听证会上,邓建平、李勇南分别对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向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了介绍,并结合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坦白、认罪认罚等情况,就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理由作了阐述。我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且事后积极赔偿被害的各项损失并取得被害人陈永朝的谅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初犯、偶犯,本案当事双方已达成了和解并赔付到位,张某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犯罪情节轻微刚达构罪标准,本院对这两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
随后,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等内容进行了集体评议。由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公开听证的两起案件均符合不起诉的法律规定,一致认同涟源市检察院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市人大代表吴述桃说:“这次公开听证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回去之后我也会向村民多做法治宣传,倡导大家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省大人代表张会兰就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深有感触到:“我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为民办实事上下足了功夫,检察机关不就案办案,而是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充分体现出司法温度。”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准则,同时充分发扬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宽严相济,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下一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让听证工作成为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