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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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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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走上不归路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5年5月份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一张10万元的信用卡,2013年7月份开始恶意透支该信用卡,2013年12月10号开始银行多次向李某某催收欠款,李某某拒还且变换联系方式及住所,且一直未归还欠款,累计透支本金99863元,利息44537元。
此案我院于2016年4月27日受理,于2018年6月5日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涟源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6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