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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家庭暴力,检察官给你支招!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28 【字号:      

近日,一段触目惊心的视频上了微博热搜:穿着短裤的女子倒在电梯里,一个光膀子的男人拽住她的脚,硬生生把她往外拖。电梯门数次要关上,都被男子顶住,女子虽然尽力蹬着电梯门反抗,最终还是被身形壮硕的男子恶狠狠地拖出了电梯……这段视频里的女子,正是美妆博主宇芽,她在微博上写道:“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

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这段残暴又令人愤怒的视频迅速引发关注,不到24小时,在微博上就有上亿次观看、数十万次转发和评论。目前,关于宇芽的遭遇,重庆市妇联正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当地警方已展开核查。拥有近百万粉丝的宇芽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相对幸运的,在汹涌而至的舆论关注中,相信施暴者会受到应有的处理。相比之下,对那些没有关注度、没有话语权,甚至没有收入的家暴受害者来说,如何摆脱施暴者的毒手,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依然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

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第二周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反家暴法中还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此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反家暴法的一大亮点还在于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家暴只有0和一万次的区别!每一次原谅,都会有下一次道歉!对家暴零容忍,请不要再沉默了!当然,打破沉默不能单靠舆论撑腰,更要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上下功夫,才能让每一个站出来的人有安全感,也更有勇气和底气!

检察官支招:

遭遇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一、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家暴往往具有突发性,受害人第一时间应做好自我保护。如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加害人正面冲突,随身携带手机、钥匙、身份证等重要物品,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等。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留下报警记录,做伤情鉴定。在不方便语音报警的情况下可以选择12110短信报案。

三、向有关单位求助。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

四、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五、保存好遭受家暴的证据。

家暴证据需要收集哪些?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3、公安机关证明。公安机关的官方证明是证明力最强的种类,务必重视!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4、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通过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医院就医的诊疗记录,结合确切的事件经过、受害人对于加害过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5、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6、音、视频资料。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

7、妇联、居(村)委会、受害人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协助化解矛盾,提供咨询等援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佐证侵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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