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25日,由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玉凤、吴专林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拘禁、破坏选举等案在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亲自担任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吴玉凤等10人寻衅滋事、破坏选举等案中有6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1998年以来,吴玉凤、吴专林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涟源市六亩塘镇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案情复杂,涉案罪名有寻衅滋事、破坏选举、非法拘禁、扰乱社会秩序、重大责任事故等9个罪名,检察机关共指控20笔犯罪事实和4笔违法事实。庭审现场庭审中,法庭向被告人告知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并就是否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举证质证方式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逐一确认,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近亲属和群众等旁听了案件审理。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