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娄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起涉黑涉恶案件在娄星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集中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判处一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此次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旁听群众参加。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理丽任组长的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高全院上下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办案过程中,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方针政策,突出“三个不断强化”,在重拳出击的同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始终保持惩治涉黑涉恶犯罪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19人,追诉漏犯2人,在检察公诉环节追认恶势力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嫌疑人41名,对47名涉恶犯罪嫌疑人发出追捕意见。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