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希望,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月26日,刘某的母亲再次来到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并送来了“心系群众解民忧,公正执法护正义”的锦旗以表示感谢。
说起办案经过,刘母激动得热泪盈眶,她握着检察长的手一边道谢一边鞠躬,哽咽地表达自己的谢意。事情要从2017年的一个下午说起,刘某与申某因纠纷发生冲突,申某冲动之下将刘某捅成重伤,经过八个多小时的抢救,虽然捡回一条命,但损伤程度至重伤二级。该院公诉部门在办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害人刘某是家中顶梁柱,父亲患病多年,奶奶中风不能自理,下有一双儿女需要照料,高额的手术费、后期护理费对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庭重担全部压在刘母身上,而被告申某在支付了2000元医药费之后无赔偿能力,刘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民事赔偿,于是公诉检察官便将该案线索移送给控告申诉检察科。
控申科办案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对案件进行细致地审查,到刘某家中实地走访、询问,并向原办案机关了解详细情况。经审查,控申科办案人员认为被害人刘某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依规定程序为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款,短时间内成功为其争取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帮助其缓解困难。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有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与检察机关内部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办案中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主动告知救助权利,按照救助程序及时进行救助。该案的成功办理,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办案宗旨,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