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新星今年43岁,中共党员,1998年参加工作,现任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23日,当选为党的二十大代表。从检24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湖南好人”“娄底市五一劳动奖章”“娄底市十佳青年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5次、受嘉奖10次。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谢新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为提升工作质效,不管工作多忙,总要抽出时间向来访当事人细心说理释法,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他办理的何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娄底城区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引起群众高度关注。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组织违法行为人与赔偿权利人磋商,后何某某主动支付恢复生态费用150余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22年1月被评为“湖南省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在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系列案过程中,他主动召集残疾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微信群收集案件线索,并及时反馈办案进展情况和结果。在整改过程中,谢新星动态跟进,与有关部门共同现场办公。在整改到位后,又主动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及维护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确保整改长效常治。该案的办理得到了残疾群众的一致好评,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
临危不惧、见义勇为
2018年5月6日下午,谢新星在驾车回家途中发现一名群众边大呼“打抢啊”边追赶一名持枪男子。见情况紧急,谢新星同志立刻拿出手机报警,并追堵持枪男子。持枪男子边跑边做出瞄准射击的姿态,叫嚣着“谁再追我就打死谁”。随后持枪男子发现了不远处一女子骑着电动车,便拦截并坐上电动车后座,持枪威胁她立即驾车离开。为避免伤及无辜群众,谢新星一个箭步冲到持枪男子身后,用手紧紧锁住他的脖子、摁住头部,将其拽下电动车,把枪打掉。在群众的协助下,持枪男子被当场制服,随后移交派出所民警处理,现场无一人伤亡。
敢于担当、责任过硬
谢新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坚守着一名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逐渐成长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2017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检察案件402件,民事行政案件138件,公益诉讼案件433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2017年4月,针对娄星区内一私宰窝点对待宰活牛进行注水销售的情况,娄星区检察院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并安排谢新星参加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在突击行动现场,当十数名屠夫手举杀牛刀抗拒执法时,他冲锋在前,配合公安民警一举抓获16人,随后有条不紊地引导公安调取、固定证据。法院审理后,其中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至550万元不等,为有效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谢新星把对党的坚定信念,对事业的执着追求,自觉融入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人民检察官。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带头遵守“公益诉讼检察七条禁令”,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和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析疑查微,不枉不纵,敢于碰硬、秉公执法,未发现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情况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他的公平正义闪耀着熠熠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