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如果我们在校内外遇到这种欺凌行为,能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同学们,男性可以是性侵害的被害人吗?
同学们,你们觉得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可以用来买卖吗?
为全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9月22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辉来到金海学校,为2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场法治盛宴。同时,娄底市金海学校总校长梅良汉为黄文辉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随后,黄文辉以“让青春在法治的护佑下自由飞翔”为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法律知识,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等四种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醒大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他强调,学校要重视性教育,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或疑似受到侵害以及面临其他危险情形,要及时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课堂上还不时穿插互动提问,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同时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
“法律的规定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有限的时间分享的法律知识也有限。”在授课的最后,黄文辉语重心长地寄语学子:“希望同学们能够主动学法用法,崇法尚法,用法律武器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们检察机关也会继续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愿我们用法律这一把伞,为你们撑起一片蓝天。”
“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了,万一被人欺负了,我也知道应该怎么做。”“原来正当防卫有这么多讲究,真正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同学们听完法治教育课后,感受颇深。
近年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开展了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在检察长的示范带动下,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密切检校联合,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