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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污染环境案公开审理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9-03 【字号:      

2020810日,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戴某吉等8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公开审理。

此前,经群众举报,娄星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娄星区石井镇枫树村一废弃砖厂中挖出大量桶装不明物质,经检测确认属于危险化工废物,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建议环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并迅速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目前,在湖南省武冈市和娄底辖区内查获的危险废物均已全部运走并处置。

经查,2017年以来,被告人戴某吉、李某娥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从危险废物产生公司非法承接危险废物300余吨,交由同样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杨某民等人处理,将其中的50余吨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掩埋在娄星区一废弃砖厂中。

810日,该案公开审理,娄星区法院采纳了区检察院的指控意见,鉴于案情复杂,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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