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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馅饼”还是“陷阱”?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检察机关成功督促全额追缴非法收益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11-30 【字号:      

通过微信朋友圈、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随时可以提现本金的方式融资,您会相信吗? 

今天,娄小星就给大家讲一个小案例。

2011至2014年期间某公司亟需融资,许诺拉人集资即可按比例获得相应提成。员工肖某等6名非法集资协助人知悉后心动不已将公司需要融资且有不菲利息的事情告诉亲朋好友,同时口口相传至其他群众,大肆宣传,不一会儿就吸引了大批集资者。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好景不长,因公司陆续无法兑付集资者到期的本金及利息,至此案发。众多集资者损失惨重,而此时6人共已领取了100余万元的非法收益。 

受理此案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一边审查固定证据,一边开展释法说理与侦查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已成功全额追缴非法收益。“我们要把案件办理工作注重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承办检察官介绍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检察机关温馨提醒,高额利润的背后很有可能是一个个陷阱,熟人介绍不一定是能赚钱的保障,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防范能力,所谓“收益丰厚、高额返利”很可能都是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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