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多项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严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针对办公楼、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加强管理,明确专人作为责任人等方式实施重点预防。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警周末、节假日值班制度,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
强化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先后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安全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通报,提高干警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注重安全工作的学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院干警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强化监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组建了由院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联合巡查组,定期对办公区、办案区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督促干警做文明驾驶人,杜绝危险驾驶。聘请专业人员对办公楼的水电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等进行了检查测试,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