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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06-28 【字号: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18日在娄星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理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把保护公共安全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服务娄星发展大局

严厉打击危害公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努力克服案多人少、任务重的压力,既保证案件质量又保证办案效率。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0854人,批准逮捕568,准确率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36976人,提起公诉755人,有罪判决率100%。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67人;严厉打击涉“黄、赌、毒”、聚众斗殴类犯罪,批准逮捕132人,提起公诉171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批准逮捕130人,提起公诉264人。

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非法集资案件14件16人,提起公诉11件26人,涉案金额近30亿元。批准逮捕“牧羊人”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曾雯,董事长助理曾爱国;批准逮捕“吴哥世家”法人代表、董事长吴笃明,总经理周捷;提起公诉“同星米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梁伦为提起公诉娄底三优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案件,批准逮捕传销组织非法拘禁犯罪136人,提起公诉112人,保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领域的刑事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对非法行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32人,如伍某某在淘宝网注册店铺,非法销售假冒陈李济牌“舒筋健腰丸”,我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非法出售、提供、窃取个人信息及商业信息的犯罪提起公诉8人。

二、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有力查处贪贿等职务犯罪。立案查处贪污、受贿犯罪9件16人,其中大案8件,处级干部要案2人,提起公诉13人,已判决7人。办案效率显著提高,查办娄星区小碧乡炉塘村秘书周作贪污案,从立案到侦查终结仅用19天。坚持“守土有责”,查处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11人。依法查处了市民政局副局长黄守雄(正处级)贪污、受贿案,市福利院院长李建楚(正科级贪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贪污案件,拍掉了一群“苍蝇”,立案9人,占全年立案总人数的60%。立案查办了多名林业站站长和工作人员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窝串案。

有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大案2件2人,提起公诉7人(含往年案件)已判决2人。积极融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认真办理省、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查办了涟源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周常涉嫌玩忽职守案、涟源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股股长刘柳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为保护国家专项资金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派出精干力量参与办理衡阳贿选专案、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系列专案,得到了省、市两级院的高度评价。在衡阳贿选专案总结表彰大会上,一人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人获嘉奖,二人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

有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5件,对近3年来查办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进行系统分析,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加强网上警示教育平台建设,在区地税局、石井镇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10余次,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档案查询800余次。

三、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注重化解人民群众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继续深化刑事和解、检对接工作,把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抗面,通过运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作出不起诉决定67人。

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起诉性侵妇女儿童犯罪9件12人。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对3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6.5万元。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从严打击“老赖”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6人,提起公诉13人。

注重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开展检察长接访43次,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发放便民手册52000余份,编发检察宣传短信21000条。积极探索精准扶贫工作方法,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深入石井镇回龙村,开展“一对一”扶贫。依托驻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室,推动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经常化,拓宽民意收集途径,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把强化法律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人,获有罪判决13人,其中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3人;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犯13人、漏罪12条,其中已有8人被审判机关作出有罪判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1次;完成法医鉴定文证审查55件,建议重新鉴定3例,发现瑕疵鉴定5例,通过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法医鉴定意见进行文证审查,防止了一件错案的发生,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例。搭建行政与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区已有29家单位入驻,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0件10人;立案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件。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为规范人民法院量刑自由裁量权,向人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367件,采纳率达到了98.5%;对人民法院量刑畸轻的案件,提请抗诉1件1人,已被改判;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如黄某某诉颜某某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娄底中院发回重审,审判机关长达10余年未重新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当事人在2015年向我院申请监督后,我院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审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不再危害社会、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无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3件,已被采纳21件;对全区纳入社区矫正范围的监外执行罪犯377人逐一核查,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5份;对不符合缓刑、假释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3人,提出纠正漏管、6人,均被采纳;认真开展特赦提请监督,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提请特赦1人,不同意特赦提请2人,出庭发表检察意见11人次,均被采纳。

五、把内外监督制约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并汇报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向人大代表邮寄征求意见函460余封,发出代表联络专刊900余份,赠送《阳光检务手册》500份。出台《关于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意见》的文件,收集汇总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37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条条有落实,并就落实整改情况形成专门汇报材料,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制订《区人民检察院接受民主监督工作的计划》,对拟不起诉、拟撤案的自侦案件,主动提交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件;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委员问政”电视活动;邀请2015年中青年培训班57名师生及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取得良好效果。利用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情的重要渠道,公开法律文书381份,重要信息18条;《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最高检正义网等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发表文章165篇把互联网检务公开有力结合,以开放的心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通娄星检察官方微信,发布42期专题点击超过100万。

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成立作风纪律督查小组,每月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院作风纪律、车辆管理、电脑使用等情况督查42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强化权力制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制定《案件回访制度》,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办结职务犯罪案件、不捕诉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共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案发单位25次如反贪局侦查终结的电信局职工容某某案,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回访了市电信局相关人员及荣某近亲属与会人员对我院干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法律素养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把抓好队伍建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班子建设,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协作、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的队伍管理模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展开廉政谈话85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模式。认真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全院干警考试。通过从严治检,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先后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吴建平等领导高度肯定。

强化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违法违规办案与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状况考评奖惩暂行规定等52项制度,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突出问题导向,走访调研公安、法院、司法、法律援助中心及15家律师事务所多家单位,听取、收集意见72条,整改问题30余条,反馈意见42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剖析案例38撰写自查材料60余份,找出问题31个;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年无错捕错诉案件、无超期案件、无办案安全事故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确保素能提升。开展“检察官任职宣誓”、“国家宪法日宣言”等活动提升干警职业荣辱感,广泛开展模拟法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提高干警专业技能。加大对青年干警教育培训支持力度,分批选送30多名干警参加全国、省、市、区各类学习培训。通过青年论辩赛、检察长赠送书籍等多种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氛围,激发队伍活力,有50多名干警分获国家、省、市、区荣誉。

一年来,我院领导班子以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带领全院干警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评选中,我院微信专题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为湖南省内唯一获奖单位;通过了全省文明卫生单位验收;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案件质量考评排名第一、检察业务考评中名列第二;先后被评为全市公共节能示范单位、文明卫生单位、全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在此,我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尽管有所加大,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二是执法理念、法律素养还有待提升;三是检察宣传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打造“美丽宜居、富庶幸福新娄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最高位置。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司法改革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始终自觉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善和落实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常态化机制,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始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把服务娄星发展大局,摆在首要位置。始终把检察工作与娄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对涉案企业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把反腐倡廉,摆在显著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查办辖区内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小官大贪”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巡讲等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中心位置。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和同步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的落实,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环境保护诉讼工作,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抓好新媒体平台建设。坚持检力下沉,以驻乡镇检察联络室为平台,继续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进一步落实释法说理、检察开放日等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五、把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适应司法改革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对法律和纪律的敬畏感,继续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既用道德“高线”教育引导人,又用纪律“底线”监督约束人。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大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 “法治”为国家治理理念和社会共同信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推进法治建设责无旁贷。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为加快法治娄星新建设,为打造“美丽宜居、富庶幸福新娄星,做出不懈的努力和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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