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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4-12 【字号: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30日在娄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理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及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我院在全市五个基层院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谢新星同志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为娄底检察机关获此殊荣第一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亲切接见。

一、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检察担当。积极融入全区疫情防控整体战役,组织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深入社区、企业、扶贫村助力联防联控、复工复产,赠送防疫物资。严厉打击扰乱防疫秩序、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等犯罪,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如被告人邓某良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疫情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我院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从严从快以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罪提起公诉。

二是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中凸显检察智慧。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批准逮捕23人,提起公诉69人,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如肖某辉等3人多次以各种借口到某民营企业阻工滋事、索要钱财,我院果断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进一步强化“少捕、少押、慎诉”理念,对民营企业涉案人员依法不捕8人,不诉19人。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活动,“零距离”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是在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中再掀检察攻势。始终坚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批准逮捕涉恶犯罪13人,提起公诉42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依法认定不涉恶18人,纠正漏罪漏犯16人次。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涉恶案件当月受理、当月办结,提前3个月完成全部案件“清结”任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文化旅游、工程建设等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被采纳并整改。我院连续2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黄某明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优秀案件。

四是在助力三大攻坚战中彰显检察自觉。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对非法集资犯罪提起公诉20人,陈案审结率100%,组织办案人员加入全区各打处非专案工作组,配合做好涉案资产追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服务保障精准扶贫,为结对帮扶村投入70余万元开展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竹鼠养殖基地产业转型,为每个贫困户发放黑猪仔一头,帮助销售农产品10余万元,安置就业40余人。在全区驻村帮扶百名“三亲”干部表彰中,我院获评“亲友式”帮扶单位、扶贫队长获评“亲人式”驻村帮扶队员、一名帮扶责任人获评“亲戚式”结对帮扶干部。助推污染防治,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6人。更加注重对生态的修复,引导违法行为人采取清理垃圾、恢复植被、增殖放流等恢复性手段治理被破坏的生态。对污染孙水河饮用水水源犯罪嫌疑人何某飞、郑某永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其赔礼道歉、修复环境、赔偿损失150万元。

五是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传递检察温度。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59人。对迷途知返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有效避免因不同诉讼阶段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对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方面开展社会调查66次,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家长课堂113场次,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就学就业;用好检察建议,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中心城区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以及部分幼儿园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目前所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实现证照齐全、规范经营,该建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推介,“无证幼儿园”也通过分类分批次处理,取缔4家、准入10家,拟取缔6家、准入10家、合并2家;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为8000余名中小学生上法治课,邀请心理专家进校园为学生和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亲职教育。

二、聚焦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做好刑事检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39人,提起公诉1107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不批准逮捕131人,不起诉244人。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141人;坚决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杀人、绑架、“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批准逮捕275人,提起公诉368人;积极开展“断卡”行动,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力度,批准逮捕93人,提起公诉130人。强化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监督立案1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5件,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而公安机关没有报送的,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罪漏诉83人次。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人民法院发出纠违通知书13份,均被采纳;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或提请抗诉19人,目前已改判10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成立专案组,历时3个月,成功抓获改名换姓脱逃近19年的罪犯王某平;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发出检察建议、纠违通知书20份,对历年来未予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督促公安机关建档、宣告执行到位。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完善监检协调机制,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2件,均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是做好民事检察,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15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支持起诉为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支持29名务工人员讨回“血汗钱”31万余元。

三是做好行政检察,提升行政单位履职力。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办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出检察建议5份。如发现娱乐场所内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高发,并还有涉恶犯罪发生,我院民行、未检、扫黑办三部门联动,向市区两级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分别成立整治工作组,检查娱乐场所200余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责令停业整顿21家次,行政处罚10家次,该案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示范案例。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聚焦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全年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3份,采纳率100%。助力创文管卫,倡导文明新风,针对部分门店悬挂违背公序良俗商业招牌、擅自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整改到位。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无人监管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区卫健局对全区提供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87个小区、98台设备、3大运营商进行排查整改,让群众喝上“放心水”。继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欠租、空置、转租等情况的监督,督促清退房屋133套,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0余万元。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行动,积极探索有效方法,保护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和英烈权益。

三、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序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将12个部门调整为8个部门,队伍专业化进一步加强。更加严格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狠抓检察业务考评,对129项评价指标和核心业务数据实时监控、月月通报、定期讲评,确保检察业务抓在日常、改在日常、提升在日常,各项数据考评整体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对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的1115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并邀请值班律师参与1200余次,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899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全面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严格“两退三延”,减轻当事人诉累,刑事“案-件比”1:1.82,同比下降53%,有效提升群众司法体验感。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3件。尊重和保证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阅卷500余人次,免费刻录光盘405张。

三是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符合受理条件的64个案件,依法导入监督程序,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强力推进公开听证,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会,亲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制度,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28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36次,集中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2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4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彰显司法温度。

四、持之以恒,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始终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对检察运行权的党内监督。精心打造党建文化阵地,扎实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两个支部被评为全市“五化”建设示范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主题党日、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言、主题读书会、走进新农村、重走长征路、瞻仰烈士陵园等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和政治生活仪式感,我院党建工作被推介为全区先进典型。

二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层层谈心谈话制度,综合运用“回头看”、专项督查等方式,抓住关键人员、关键问题、关键环节深挖细查,对重点人员谈心谈话320余人次。坚持每月由院领导带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特别是加强对检察官出庭公诉的纪律作风督查。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全面检视剖析问题23个,全部整改到位,受到市直机关工委推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制度,如实记录并报告有关情况,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三是始终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期,评查案件259件,个案督查12件。对2017年以来我院办理的部分类案开展专项督察,检查案件196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召开规范司法行为剖析会,对问题不回避,批评不手软,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

四是始终坚持不断创先争优。把创先争优作为加强全院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在“创”“争”上下功夫,在“先”“优”上求实效,鼓励干警在岗位中锤炼本领,在活动中提升素能。先后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谢新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卢粤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曾垚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张勇、李霖、喻振方,全市最美扶贫人物曾妍等先进个人,集体和个人受国家、省、市、区表彰奖励83次。

五、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会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全面梳理、整改落实、及时反馈。高度重视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工作的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走访代表,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各类检务公开活动180余人次,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二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更有实效的方式,让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先后邀请150余人次观摩案件庭审、民主监督检察案件、现场见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参加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征求意见座谈会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三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1414条,公开法律文书924份。通过“两微一网”介绍工作情况、宣传法律知识、讲述检察故事,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全年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47条,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公益诉讼宣传片《守护》、90后宝妈吸毒贩毒案件等作品被省检察院等各级媒体转发,系列报道娄星检察人的扶贫、“战疫”等故事,让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我院连续2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综治民调在全区政法系统排名第一。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其特殊的一年,我们经历了太多的不容易。过去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充分,特别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方面有差距。二是司法理念还需要更新转变,一些检察官办案只注重守住“不违法”底线,没有把司法办案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三是检察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基层群众对检察官和检察工作的了解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检察职能行使融入全区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基础、解难题、创一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娄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学笃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奋斗历史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要义,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队伍建设各个方面,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娄星检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完善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主动作为,用心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维护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上展现检察担当。严惩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加大对侵犯企业家财产、知识产权以及人民法院执行不力等问题的监督,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三是积极履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聚焦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在释法说理中努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加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的重点保护,以及对涉医、涉军等领域犯罪的严厉打击,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攻坚克难,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创新发展。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提升办案质效的优势,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进一步优化业务监管、质效评价、绩效考核模式,构建全覆盖、边界清、可问责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战斗力。

五是压实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以更加有力措施抓实“三个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上来,高位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刀刃向内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顽瘴痼疾整治,推动自我净化、自我革命,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我们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建设新时代“魅力娄星”的征程中贡献更多更大的检察力量,向党的百年华诞交上一份优秀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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