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出台《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对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组成、讨论案件范围、召开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提高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以发挥检察官集体办案的智慧,在提高检察官办案水平、规范法律适用、强化部门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制度》内容紧扣司法改革精神,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省、市院关于检察官联系会议相关文件所做的要求,科学、详细的规定了本院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研究讨论案件的范围、参与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程序以及与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之间的衔接等事项。
此《制度》的制定符合国家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精神、符合当前实行检察官员额制的办案需要、符合娄星区检察院实际工作大局。《制度》的执行对提高我院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办案质量也将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