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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14 【字号:      

为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服务娄底文明城市建设,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维护国家法律尊严,2017年9月11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80后的谢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经查明,2017年8月28日晚,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长青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娄底卫校附属医院地段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谢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违章占道销售水果,执法人员依法对谢某进行教育劝导,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章行为,谢某虽然当场离开,但当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此时,发现谢某仍然继续违章占道经营,且不听劝阻,态度恶劣。当执法人员准备扣押其经营工具时,谢某情绪激动,从车上拿出一把水果刀,架在执法人员脖子上,并在之后的过程中,持刀追赶执法人员,致执法人员受伤,社会影响恶劣。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依法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核实了相关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 

 

  检察官呼吁,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请大家自觉维护国家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以身试法,触及法律红线。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娄底现正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时期,离不开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文明、美丽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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