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晚,以李某、吴某、严某(均另案处理)及廖某等为首的20余人在娄底市娄星区某酒吧喝酒。期间,李某、刘某(另案处理)恣意骚扰酒吧艺人,被酒吧保安制止。后李某在酒吧跳舞时与受害人发生身体碰撞并引发冲突,李某随即纠集人员追打受害人,在酒吧保安进行劝阻时,李某等人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当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后,甚至对警方进行推搡、掐脖。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一方使用了例如匕首、甩棍等凶器,致多名人员构成轻微伤。
近日,吴某、严某、易某等人被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
在此娄星检察提醒大家:
当你遇到一下情况时,可以积极寻求警方的帮助: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同时娄星检察也会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本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大家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丽的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