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谢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谢某某等人2007年8月26日注册成立了湖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开发东苑置业项目,袁某某中途入股。2008年6月,被告人谢某某、袁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了冷水江市东苑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潘某某系袁某某当时的妻子,在袁某某入股后到退股期间担任鑫海公司与东苑置业公司的出纳。2013年1月,谢某某、康某某注册成立冷水江市东苑康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谢某某、袁某某、康某某、潘某某等人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诱使亲朋好友及社会公众进行投资。截至案发,湖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冷水江市东苑置业有限公司、冷水江市东苑康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自2007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共收到946名投资人的集资款4.9亿余元,未清退金额1.7亿余元,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