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首页
本院概况
市院简介
市院领导
内设机构
部门领导与检察官
检务公开
网站首页
>
涟源市
>
案件通报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胡某某提起公诉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25
【字号:
大
中
小
】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胡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我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
张某某、胡某某
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