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4月9日两高两部出台的“两高”“两部”四个意见进行专门学习。
会上,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龙雄辉组织大家对四个意见,即《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学习,要求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承办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两高两部 “四个意见”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执法办案标准。
涉黑涉恶案件的承办人也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新出台的“四个意见”是今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一座灯塔,解开了之前办理涉恶案件存在的疑惑,会认真学习研究“四个意见”,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当中,提高黑恶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