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向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10 【字号:      
 8月24日,涟源市检察院召开“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涟源市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该院全体干警职工参加会议。会前,巡察组向涟源市委通报巡察情况,并向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巡察工作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6月12日,娄底市院党组巡察组对涟源市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娄底市院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巡察组还向涟源市委报告了巡察情况。
      通报会上,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组长钟立吾从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开展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涟源市院党组务必提高站位,扛起责任,认领问题,敢于担当,着力整改,切实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着力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用足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前两种形态,真正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全院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三是大力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更高站位,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
四是加强对上级制度规定的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五是下定决心根治司法不规范顽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精装修”要求,强化员额检察官的主体责任,完善案件质量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注重源头防控,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
       涟源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冬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要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细化方法措施抓整改。深刻反省问题,召开巡察工作民主生活会,邀请相关领导参加会议,深刻剖析原因,要切实纠正问题、追责到位,院党组班子要带头讲责任、讲大局、讲政治意识、讲工作业绩,强化管理,切实有效将巡察结果落实到实际整改中。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抓整改,确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制定问题清单,压实责任,明确到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以更强的担当、更严格的作风、更实的措施,将这次巡察体检出的病症彻底根除,确保见实效。
       胡志泽对娄底市院党组巡察组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并作表态发言。一是全面认领、全部接收。要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主动认领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自觉把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成绩来验证巡察成果,以明显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成果。二是砍土分方、扎实整顿。本次巡察中,巡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市院党组巡察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正视差距,改进不足,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维护稳定、赶超跨越的实际行动。三是整章建制、从严治检。在整改工作中,要注重建章立制工作和已有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强化整改效果,以常态化的整改状态,孜孜不倦的整改精神,加强工作推进机制和制度落实机制,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娄底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全体成员以及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海峰出席巡察反馈会。涟源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职工、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