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咋落实,开学季检察长告诉你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8-23 【字号:      

为切实把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搭建好预防和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基础防护网,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持续跟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8月22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涟源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校长培训会’,规模不大不小,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园长两百余人参加。培训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志高任‘讲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郭爱兵任‘法律顾问’。

近年来,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家长和学校应该如何教育孩子,才能让这些未绽放的花蕾避免受到侵害?

质朴的语言,深刻的发问,一开讲,罗志高副检察长便把大家不知不觉引入今天的主题,整个会场一片沉思。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2018年以来,全国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诉5750人,发出关于校园安全建设的检察建议3472份。未成年人性侵、暴力等这样的案件,大家不要觉得离自己很远,其实不然,比如……”。罗志高副检察长引用发生在身边真实的案例,向与会校(园)长进行讲解、分析,并与现场积极互动,整个会场气氛跌宕起伏,时而严肃,时而活跃。

 “我们既是教育工作者,也是家长,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令人发指,也让人痛心疾首。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对校园欺凌要早发现、早预防,更加重视防性侵工作,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孩子们远离伤害”。涟源市七星街中学的一名校领导感慨道。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深感责任巨大,使命光荣。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扛起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职责担当,着力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们也希望有更多这样的法治培训活动,既针对广大教职工,也针对青少年学生,我们受益匪浅”。涟源市杨市镇小学的骨干教师深有感触。

正所谓“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

紧接着,罗志高向校(园)长们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同志讲话精神,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园)长要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监督,确定落实校(园)长安全第一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三是根据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实际接受和认知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和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四是强化检校(园)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反馈,督促落实,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到作用”。

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罗志高副检察长结束了精彩的授课,培训虽结束,但它带给大家的触动和思考久久回荡在会场、在每个人心中……

  知识点

啥是“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