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检察快速批捕“小案件”,妥善解决好群众“烦心事”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26 【字号:      

近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受害人吴某系一位83岁的老人,其在路边商店购买香烟付款时,被路过的犯罪嫌疑人石某看到其手提袋里有一沓现金,石某心起邪念,尾随跟踪,制造机会,乘吴某与他人讲话没有注意,从车窗外将其袋子拿出,盗走袋子里的7800余元现金。经审查,9月25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对石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快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贯彻落实娄底市综治委和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四小”活动的实施方案》,涟源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四小”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内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侦破小案件;二是化解小矛盾;三是回应小意见;四是扫除“小混混”。为确保“四小”活动落到实处,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于入室盗窃、偷盗摩托、街头两抢、偷鸡摸狗、扒窃此类多发易发的小案件,涟源市检察院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批捕、快速起诉。今年以来,涟源市检察院侦监科已办理涉嫌盗窃罪案件57件61人,现已批准逮捕47件51人、涉嫌抢劫罪案件13件15人,现已批准逮捕10件12人,以实际成效落实“四小”活动。

此类案件虽然是涉案金额较小、矛盾纠纷不激烈的“小案”,但却是老百姓心头的大案,是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高发案件。涟源市检察院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依法对此类案件的快捕快诉,体现了涟源市检察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回应群众的期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