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党组会议,专门听取审议《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详细汇报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的思路。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公益诉讼领域所做的工作,认为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能够立足涟源发展实际,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取得较好的成绩,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希望涟源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紧扣市委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三要进一步巩固公益诉讼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再上台阶;四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把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成涟源检察工作的新亮点。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涟源市检察院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大办案力度,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00件,提起诉讼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0件,诉前程序案件99件,提起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提起诉讼4件。
近两年来,通过办案督促5家企业进行整改,清理生活垃圾200余吨,收缴环境治理费用和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3261元,治理被污染的土地、林地、耕地4.23亩,用“检察蓝”保卫了“生态蓝”。通过发检察建议督促4所学校食堂、10所美团外卖商家、7家超市商行,3家水厂进行整改,查处假冒伪劣药品共9.48kg,收缴惩罚性赔偿金1.2万元,用“检察蓝”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国土部门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8万余元;督促收回国有财产6.7万元,用“检察蓝”守护国土资源和财产,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