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与群众接访工作同步开展,根据湖南省信访工作联席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安排,结合涟源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检察工作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前提下,自2020年3月30日起,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场所及律师值班接访室,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鉴于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尚未结束,请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娄底市及涟源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访人员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信访事项的,需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码出入或出示身份证件登记信息,按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务必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咳嗽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到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参与诉讼活动的律师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有序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反映诉求问题完毕后,要及时离开接待场所。
三、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来访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暂不接待集体来访;情况紧急的,可推选代表1-3人或委托律师代为反映诉求。
四、来访群众携带的信访材料,一律经消毒后方交接访人员。
五、工作人员在上班前需进行体温检测,超过37.3℃的不得上班,接访人员接访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物品。工作人员要做好接访大厅的消毒工作。
六、 继续提倡通过网、信、电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网络: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
电话: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通后按0738+#或直接拨打本院控告申诉科办公电话0738一4872000。
来信:涟源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
七、 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疫情防控或信访工作秩序的,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办理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如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