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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检察院举行2024年第4次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1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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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日上午,娄底市检察院举行2024年第4次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论述,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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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平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是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可感知的监督力度、看得到的检察行动,全力服务保障现代化新娄底建设。


李太平要求,要充分运用检察力量,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将各类问题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打防结合,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金融法治产品。三是要健全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四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政策要求,带头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推动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源头治理。


李太平强调,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协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司法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更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维护涉案民企及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要把准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综合考虑,客观评价,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五是要积极依靠市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工商联等部门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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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陶元军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肖振分别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两个专题辅导,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凯拓,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理丽作中心发言,第三检察部主任彭海作自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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