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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扩大)学习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3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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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娄底市检察院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前,与会同志认真开展了个人自学,认真研读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及市委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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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命题。全体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追求服务大局的“实绩”、司法为民的“真绩”、遵循司法规律的“潜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虚绩”,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娄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中部地区“材料谷”建设。

会议强调,要以坚强的党性引领实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政治品格,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以科学的决策指导实干,坚持系统观念,健全科学的管理和评价体系,落实“负面清单” 预警制度,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要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实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要把学习教育与“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强担当、重落实、稳一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服务保障现代化新娄底建设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会上,罗灿、谢凯拓领学了相关重要学习内容,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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