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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娄底检察机关检察长带头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成常态

作者:图文|柳勇 谢特波 发布日期:2019-04-12 【字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娄底检察机关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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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院检察长把带头办案作为履行直接责任的具体抓手,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直接办案达35件107人。检察长带头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已成常态。 

据了解,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树立“头雁”意识,检察长主动承担黑恶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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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李芳芳检察长先后7次到各基层院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对基层院检察长扫黑除恶工作履职情况逐一提醒谈话,带头办理了自扫黒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娄底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涉及犯罪嫌疑人22人、案卷材料112册、罪名20个、犯罪事实140余起,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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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理丽积极落实“三个亲自”,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办案一线,已办理了曾某玉、曾紫某、刘某鹏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此外,王理丽挂帅为主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6·26”涉黑专案;涟源市检察院检察长胡志泽带头办理了曾某成开设赌场案和张某如涉嫌寻衅滋事案,此外,新化、冷水江、双峰等基层院院领导也积极带头办案,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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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4月8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扫黑除恶案件164件332人,决定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共起诉扫黑除恶案件137件333人;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48人,立案监督涉恶案件5件29人,追加起诉黑恶犯罪嫌疑人2人,提出抗诉2人;从严把控减刑、假释12人。

据介绍,娄底检察机关还成立了市院督办把关组,负责对各基层院受理的黑恶案件把关审查,确保案件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的标准。对上级挂牌督办的新化“1.24”涉黑案、涟源“6.26”涉黑案等重点案件,两级检察机关均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图文|柳勇 谢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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