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谋划,以督导促推动,采取多轮扎实有效措施,督导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明显。
第一轮 以“调研落实”为主题开展督导
第一轮市检察院以“调研落实”为主题开展了督导。
2018年4月12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检察长李芳芳带队到娄星区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工作;
6月8日,李芳芳检察长又带队到新化县检察院调研扫黑除恶工作。
7月5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朱纪文带领扫黑办工作人员检查各基层院落实娄底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情况。
第二轮 以“深化法律监督职能,深挖彻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为主题开展督导
第二轮市检察院以“深化法律监督职能,深挖彻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为主题开展督导。
2018年8月9日至21日,李芳芳检察长、朱纪文副检察长分别带队,对五个基层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和调研。
第三轮 以“以问题为导向”为主题开展督导
第三轮市检察院以“以问题为导向”为主题开展督导。
2019年1月22至25日,派出四个督导组,分赴五个区县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重点对基层院党组、检察长履职情况,扫黑办基础建设,档案规范化建设,宣传发动,案件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
第四轮 以“配合督导”为主题开展督导
第四轮市检察院以“配合督导”为主题开展督导。
2019年3月28日至29日,再次派出四个督导组,就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检查的具体工作,分赴五个区县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确保各基层院扫黑办硬件设施到位、资料档案齐全、台账管理规范、案件质量过硬。
通过“四轮”全覆盖、无死角的督导,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级升温,取得良好成效,截至4月1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64件332人,决定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7件333人;娄底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成效被中央、省、市等数十家媒体宣传推介。(图文|柳勇 孙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