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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引领,压紧压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领导责任!李太平检察长赴冷水江市检察院调研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6 【字号:      


      “要追求每一个案件都高质效办好,而不是仅高质效办好优案!”


      “要深刻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扛牢肩上责任!”


      “你们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市院党组将认真研究,尽力加以解决,切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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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上午,李太平检察长带队赴冷水江市检察院开展调研,调研组与基层院院领导代表就如何在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履职尽责开展深入交流。市院副检察长杨霞娟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各基层院院领导代表充分汇报了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认识和思考,结合各地和自身办案实际,实事求是地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反映了遇到的困难,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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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太平指出,践行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是当前推进娄底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市县两级院的“关键少数”,必须责无旁贷、履职担当。院领导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市院近期制定出台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点工作指引(试行)》,认真抓好实践运用,以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娄底检察工作现代化。

 

      李太平指出,检察长是检察业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分管院领导根据检察长授权在协助做好检察业务宏观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办案质效以及重大热点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指导把关。

 

      如何落实这一要求?李太平强调要统筹处理好“十大关系”。一要统筹好讲政治与讲法治的关系,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在履行业务管理职责中要自觉带头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到“三个善于”,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统筹好管权与放权的关系,要明确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该管要管,该放要放,既不可听之任之,也不能影响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三要统筹好管人与管案的关系,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要扎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做好激励与约束并重,进一步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四要统筹好自身办案与指导办案的关系,要在带头办案的同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把关工作,带头解难题办实事;五要统筹好业务运行管理与“三个结构比”运用的关系,兼顾检察业务工作的全局和局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六要统筹好传统工作模式与大数据应用的关系,充分融汇实践成果和有益经验,向科学技术要生产力,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解决人案矛盾突出问题;七要统筹好个案办理与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关系,推进落实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八要统筹好内部挖潜与外部借力的关系,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充分发挥机制创新作用,形成履职办案更广泛合力;九要统筹好品牌创建与依法履职的关系,要扎实落实“品牌创建深化年”的工作部署,立足法定职责,深化“一部一品”“一院一品”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擦亮娄底检察金字招牌;十要统筹好公正司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要树牢风险意识,切实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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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霞娟主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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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林汇报冷水江检察工作情况

 

      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各基层院院领导代表参加调研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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