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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戴德清到市检察院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柳勇 谢特波 发布日期:2022-04-2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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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下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戴德清一行到娄底市检察院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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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德清一行首先参观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检察听证室、荣誉室和阅览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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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戴德清充分肯定娄底检察工作,指出娄底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护航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队伍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取得了佳绩,可喜可贺。特别是立足检察职能,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为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建设绿色娄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贡献了检察智慧。

    戴德清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自觉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用法治的力量护航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对照法律法规,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落实,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要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审查逮捕起诉,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耕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当好生态环保的守护人。三要深化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查处,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四要完善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进共识,强化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支持、推动和实现人大监督权与检察监督权的有效运行,形成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的融会贯通。五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锻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把专业技能做强、做精、做到极致,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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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太平首先对戴德清一行莅临市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表示欢迎,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汇报了市检察院“一法一条例”有关工作情况。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严厉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切实肩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担当。恳请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贯通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支持。希望第一执法检查组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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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同志围绕法律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交流。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董美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惠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环资委委员、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文瑾,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羊小庆等第一执法检查组领导参加检查。市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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