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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 检察长、专职委员工作分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8 【字号:      

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工作分工如下:

1、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芳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2、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劲同志协助检察长管理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案件管理处(检务督察处)、市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内部监察工作。

3、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干军同志分管监所检察处、行政装备处和基建工作。

4、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图华同志分管控告检察处、刑事申诉检察处工作。

5、副检察长李旭娇同志分管侦查监督处工作。

6、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纪文同志分管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工作。

7、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忠平同志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处、法警支队工作。

8、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石牛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妇工委、青工委及群团组织工作。

9、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钟立吾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组工作,协助党组副书记管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内部监察工作。

10、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新朝同志分管检察技术处工作。

11、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秀华同志分管研究室,负责女检协、检察官文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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