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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芳芳 发布日期:2017-12-16 【字号:      

2016年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芳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称号、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五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52个(次)。


一、围绕大局抓服务,有效保障发展环境

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适时分析形势,对服务经济发展进行部署和调度。推出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得到省市领导肯定。联合市工商联、市优化办等单位,走访市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了解企业需求,提供司法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120余场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维权。查办涉企案件时,谨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市政法委的组织下,起草了全市政法系统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纪要性文件,制定了办理该类案件审查逮捕要点,为统一、规范、妥当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奠定了基础。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125人,涉案金额103亿元。办理的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红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20余亿元。

倾心服务保障民生。连续三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54人。加大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案件查办力度,查处淘汰落后产能、家电下乡、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领域侵吞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9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77起,促进依法行政。


二、围绕职能抓办案,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268人,起诉12506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型犯罪,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108人、“两抢一盗”2258人。起诉了以刘义柏为首的20多人涉黑案、以刘春光为首的20多人恶势力团伙案等一批大案。积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247人。依法对公安部督办的“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中涉案的10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刑事和解、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矛盾;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情节轻微案件,决定不批捕830人,不起诉1369人。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主力军的作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87人、渎职侵权犯罪129人。强化守土尽责,大力查办本地案件,如查办了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原经理宋如泽等23人贪贿串案,新化县保障性住房工程指挥部原副指挥长游世友等11人贪贿窝案等。通过侦查一体化机制,查办了一批省检察院交办的异地案件,如震惊全国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省高广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彭曙等35人特大受贿系列案等。

惩治犯罪的同时预防犯罪,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91次、犯罪分析52次;提出检察建议65份,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深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开展警示教育200余场次,受教育两万余人次。接受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过程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84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225人、追诉461人。开展立案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139件、督促撤案116件。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办理刑事抗诉案件44件73人,抗诉意见采纳率67%。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违法行为调查、执行监督、督促履行职责等案件611件。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825件,监督纠正提请“减假保”不当876人。


三、围绕机制抓创新,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完成了人财物的清理建档、首批员额检察官的遴选考试考核工作。双峰县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整合改革试点,推行扁平化管理,整合模式运行良好,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发言。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制度,促进重大疑难案件侦办质量。成立案件管理机构,落实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流程监控案件7100余件。推行执法质量点评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把律师意见作为案件审查讨论的重要内容,作为避免冤假错案的有效途径。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认真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要求,准确区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诉”与“访”,积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分流、对接和移交工作。实行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受理首次举报线索506件、控告申诉案件600件。参与依法治访行动,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8人。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邀请律师参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大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国家赔偿案件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


四、围绕公信抓公开,持续推进阳光执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出台《中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严格执行年度工作报告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采取上门走访、邀请参与检务活动等途径,通报工作、听取意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先后就渎职侵权、民事行政、侦查监督等工作接受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整改。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员代表参加座谈会、列席检委会、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和评议案件300余人次。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全国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3073件、程序性信息9777件、重要案件信息136件。两级检察院实现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全覆盖,发布检察动态信息3000余条。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500余场次,结合检察职能,以最贴近的距离、最通俗的语言,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五、围绕素质抓队伍,全面落实从严治检

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忠诚本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连续6年推行治理“懒散庸浮”的精细化管理,市委发通报予以推介。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8名违法违纪检察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成立检察官文联、女检察官协会,开展宪法日宣誓、读书达人评比等活动,传递正能量,促进文化育检。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市检察院主动承担起培训干警的责任,多措并举培养专业人才。自主举办业务培训班48期,选送1200余人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开展大比武、大练兵等业务竞赛活动,有30余人获得省级“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有1人获得全国业务能手称号,一支能征善战的检察队伍正在形成。

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出台市检察院联系基层工作实施意见;院领导点对点帮助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以“菜单”式梳理基层存在的问题,并逐一督办整改。选派优秀中层骨干到基层院挂职,下派年轻干警到基层院锻炼,挑选基层院干警到省市检察院跟班学习,通过干部上下交流缓解基层业务骨干断层问题。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制定科技强检三年发展规划,正在建立集远程视频会议、视频接访、侦查指挥平台于一体的办案信息化系统,检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各位代表,回首娄底检察走过的四年,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娄底建设同频共振的四年;是执法理念深刻转变,执法作风明显改进的四年;是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业务建设富有成效的四年;是队伍素质得到提升,执法公信力显著提高的四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盘点娄底检察走过的四年,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干警的执法理念、职业操守、职业能力还有差距;二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推进民间融资问题依法解决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三是检察改革不断推进,配套制度未能及时跟进;四是在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基础建设还比较落后;五是在引导人民群众了解、参与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措施不多。这些问题的存在,令我们汗颜、备感压力,更催我们奋进、迎头赶上。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五个发展”理念,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统筹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保障工作科学发展,为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一是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检察干警养成履职考虑发展、办案促进发展的高度自觉。二是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建设明显进步,做到敢监督、愿监督、善监督。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持续深入。四是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检察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更加成熟。五是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高。六是检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不放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强化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把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围绕全市“加速转型、奋力赶超”的总基调,以法治的力量为娄底经济提速增效提供保障。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查办阻碍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扰乱金融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实施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行“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

二是以更准的定位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紧紧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忠实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开展侦查活动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以罚代刑、不应当撤案而撤案和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开展审判活动法律监督,坚决纠正裁判不公、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查、违法执行等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变相超期羁押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保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不动摇,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源头治腐,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维护群众安居乐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平安稳定。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严厉打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黑作坊”“地沟油”“病死猪”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扰乱医疗秩序和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依法惩治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严重超标污染物等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生态安全的犯罪,守护娄底的青山绿水。

四是以更稳的节奏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坚定改革方向,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任务落地。在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的基础上,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将司法责任落实到人到案。健全诉访分离、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救助机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通过改革,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检察工作机制,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活力和动力。

五是以更多的方式接受各方监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建设检察服务大厅,打造“掌上”移动式官方微信,实现网上网下案件信息公开、申诉举报受理、行贿档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构建与新闻媒体畅通的合作机制,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力度,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以上途径,推动自我监督与外界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

六是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结合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广泛开展大比武、大练兵等竞赛活动,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挖掘新亮点,打造新品牌,培树新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加强检察基础建设,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全面实施以电子检务工程为龙头的科技强检战略,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人力、物力、财力等检察资源更多的倾向基层,帮助基层检察院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发挥基层检察院自身主观能动性,努力建设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深感任重道远。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职、不辱使命,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斗志、稳健的步伐推动娄底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和全市人民一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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