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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14 【字号: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6日在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芳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和全市禁毒三年大行动先进单位,全市综治、安全生产、驻村帮扶、民间融资风险处置等工作先进单位,院班子被市委评为“优秀班子”。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显著,分别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一、主动融入大局,在推动娄底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作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2件,引导侦查取证,批捕161297人,起诉96265人,办理了曾德洪等22人、李军耀等13人、肖勇志等32人涉黑案,伍东山等8人“套路贷”恶势力团伙案等案件。全力推进“打伞破网”,办理了刑诉法修改后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侦办的恶势力保护伞案件,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对贺顺清、吴正平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全力在“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如在办理李军耀等人涉黑案时,督促侦查机关查封房产11处、股份756万股,扣押现金170余万元等。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起诉40106人,依法办理九龙集团系列案,完成了段议雄等32人、百雄堂集团熊卫华等9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PS”敲诈勒索犯罪,起诉321522人。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严厉惩治虚报冒领、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和扶贫开发领域犯罪;把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7.5万元,如办理的陈某某信访案,陈系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儿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助推污染防治,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780,如对戴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迅速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与环保、公安等单位组成专案组,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捕9人。

全力推进平安娄底建设。批捕各类刑事犯23943312,起诉29284224人。其批捕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510。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403人,对在公交车上殴打驾驶员的肖某某依法予以批捕、起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领域犯罪从严打击,对肖平辉等19人制售注水牛肉案出庭支持公诉,其中9名被告人获刑十五年。对毒品犯罪严惩不贷,起诉450人。坚决打击农村地下六合彩,起诉108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不批捕199人,不起诉292人,促成刑事和解120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628人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力做好重要节点的信访安保维稳工作,落实回复群众来信来访398件。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代理申诉案件94件,推动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文书说理、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对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批捕243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企业相关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6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230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7人,不起诉28人,对涉嫌严重犯罪又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决不放任,如对杀害14岁女中学生的未成年人李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受教学生8000余人。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法治娄底建设中强化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50件,纠正漏捕漏诉16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8件次,提出抗诉14件,已改判10件。如在审查匡文平等人开设赌场案时,经持续跟踪监督,该案犯罪嫌疑人由7人增加到29人,由一般涉恶案件定性为重大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目前已有22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对社区矫正不当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对刑罚执行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09件,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6人。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给予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处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市司法局采纳建议,立即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对照整改,规范工作程序。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2件,提请抗诉3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8件;提出检察建议53件。对有和解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如刘某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久诉不息,检察院联合法院组织当事双方反复沟通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2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45件。如新化县院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该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31件。通过诉前建议或提起诉讼,督促清理生活垃圾、生产废物200余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6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46万元。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对某外卖平台部分经营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向各县市区食药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取缔无证商户36家、暂停营业6家。为解决惩罚性赔偿制度难以落实的问题,双峰县院联合有关单位设立食品药品案件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专项账户,出台监督管理办法,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

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案侦查59人,全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侦办了刑诉法修改后全省检察机关首例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了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钟子荣、刑一庭副庭长龙海涉嫌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受理审查职务犯罪案件3754人,起诉3349人,对湖南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谭元生涉嫌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三、强化检察建议效能,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体现担当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执法办案为基础,以长效常治为目标,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发出检察建议682份,推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参与社会治安治理。针对娱乐场所涉黄、校园欺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如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卖淫类案件开展专项督查,发现该类案件侦查难度大、易形成黑恶势力犯罪并滋生“保护伞”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公安机关迅速开展 “涉黄系列案件执法工作回头看”以及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侦查追逃力度,取得较好效果

推动加强行业监管。银行业、采矿采砂行业监管,出租房管理和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规范行业管理。如针对犯罪分子收购学生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等情况,分别向双峰县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娄底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娄底监管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均认真采纳意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对银行账户开立、使用的监管和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等行为的预防和惩戒。

助力基层组织建设。对乡村治理、村干部选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夯实基层政权,服务乡村振兴。在办理吴盛源等人寻衅滋事案时,针对当地镇党委、政府在任用村定补干部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该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定补干部履职能力评估、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村(社区)干部“凡进必审”等制度,对所有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四、推进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形象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守初心、担当使命。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书面报告工作10余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让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制度,将执法办案的18个要素全过程记录在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23,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整改到位,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直接办案,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入额院领导办案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经常性开展作风纪律督查,紧盯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市院对涟源市院、冷水江市院开展巡察,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落实。敢于“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检察人4人,并通报全市两级院开展警示教育,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

大力提升队伍素能。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组织读书荐书、心得评比、专题征文等学习活动。选派213人次参加调训、培训,举办或组织业务培训班82期,1196人次参训。深化检察人才库建设,发挥典型人物引领作用,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谢新星、“全国最美家庭”张辉家庭等一批先进典型

五、打造阳光检察,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强化宪法意识,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案件。认真梳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整改、及时反馈。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工作,为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各类检务公开活动452人次,发送检察工作信息3000余条。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6496件、法律文书1856份、重要案件信息91件,接待律师阅卷1502人次。两级院“两微一网”发布检察信息3000余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金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娄底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躬身自省,我们深知还有许多问题依然制约着检察工作发展。一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检察工作转型还不完全到位,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均衡,与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面对新矛盾新挑战,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水平还需提高;三是面对新理念新思路,检察工作方式还不够科学,陈旧惯性思维方法还需大力破除;四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还有薄弱环节,整治纪律作风还需再出重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协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继续开展系统内巡察,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一以贯之地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扎实服务娄底稳定发展大局。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办理,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优美环境的强烈需求,全力保障娄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三、扎实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持续开展“查防保”群防群治守护家园行动。继续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落实,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扎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形成各项监督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一道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履行好法律职业共同体使命。

五、扎实锤炼过硬检察队伍。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关注检察干警身心健康,搭建成才成长多元平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培育职业精神。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专业化职业化培训,培养“检察工匠”。

六、扎实巩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推进改革,促进信息化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担当普法责任,推进普法工作沉下去、活起来。多措并举为基层减负,强化指导责任,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为推动新时代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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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2019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通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将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行使将进一步优化。20193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对最高检提出的四大检察监督职能予以认同与肯定。

2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及时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监督。

3.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10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量刑建议、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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