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院机关开展2018年“五好家庭”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市院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庭和、家风正、家教好、党风淳、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市院机关工会、妇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党组同意,在市院开展2018年“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文明家风,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推动家庭的稳定与进步, 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个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重信用、守承诺。遵守社会诚信准则,践行诚信规范。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结对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老。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和睦乐观,遇到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父母坚持言传身教、教子有方,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孩子做到品德优良、学有所成。家庭成员注重培育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学习氛围,积极参与家庭文化体育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勤劳节检、厉行节约,减少污染,杜绝浪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传播绿色理念,形成崇尚节俭、适度消费的文明新风。
三、评选程序
1.市院内设机构各推荐1个候选家庭参与评选。
2.市院机会工会、妇委会根据报送的“五好家庭”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定。经审定,将评选5个“五好家庭”报市院党组批准并进行表彰。从中将推选1个“五好家庭”参与2018年全市“五好家庭”评选。
四、工作要求
各推荐申报典型除需填报登记表外,还需准备全家彩色生活照1张,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三份,所报材料均需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要求jpg格式,像素在2M以上),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院妇委会。
联系人:孙雄辉 电话:15080816161
邮 箱:ld_sunxionghui@hn.pro
附件: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五好家庭”申报表
机关工会 妇委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