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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24 【字号: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争先创优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内部管理科学化,彰显检察工作在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能和地位,力争全市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十三五”时期娄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的反腐形势。当前“四风”问题、利益驱动办案、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不良作风积习很深,有的甚至屡禁不止。对此,我们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二是要抓早、抓小、抓细、抓严。要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对一些刚刚露头的小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拉袖子;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患于未然,避免将小问题拖成大麻烦;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小毛病,要早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要加强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干警增强党章意识。

2、服务娄底经济发展。一要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自觉性,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站在全局和企业的角度来认识、分析和解决个案中的具体问题,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切实担当起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责任。二要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恶意欠薪等犯罪,依法查办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要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司法理念、办案时机、执法方式等方面适应服务大局的需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

3、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严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如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等。二是加强诉讼监督。侦查监督工作重点要放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人权、违法取证、花钱买刑、虚假诉讼、徇私枉法等问题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重点改善和优化监管场所内部的法治环境,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努力解决脱管漏管等问题。民行检察工作要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突出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查、裁判、执行的监督,特别是要在立案和执行两端发力。三是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刑事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积极拓宽和畅通检察环节诉求渠道,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四是要依法参与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对易发多发公共安全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七五”普法,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

4、严厉查办职务犯罪。一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重点查处三类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即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以及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级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严肃查办重大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事故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认真分析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和量刑标准变化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改进职务犯罪举报、侦查、起诉、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二是下大气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和办案模式转型。要按照省院游劝荣检察长分析总结的“六大问题(办案规模偏小、办案周期过长、办案模式笨重、个案追求目标过高、侦查科技含量不高、侦查人才缺乏)”和“六点共识(探索建立提高侦查办案质效的‘短平快’模式,完善和改进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依靠‘两化’建设推进科技强侦,加强过硬侦查队伍建设)”,加强侦查工作研究和探索,力争有大的改变和突破。

5、加强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人大、政协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二是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宣讲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主动适应“微时代”,努力实现“两微一端”两级院全覆盖。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6年我院整体支出总额为7669.7万元。其中基建支出3699.1万元,行政支出3970.6万元。行政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95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78.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38.3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1个,积极开展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及打处非工作,批准逮捕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0件以上。

目标2: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

目标3: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职务犯罪侦查及预防

目标4:坚持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使人民群众拥有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目标5:坚持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监督,使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

(二)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围绕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推行“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把服务娄底经济发展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致力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出台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推出了“五项活动、十项措施”。针对娄底非法集资严重的情况,积极开展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及打处非工作,批准逮捕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5件40人,涉案金额12.3亿元。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8件18人。联合娄底市工商联、市优化办等单位,调研、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29家,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及时提供法律支持。

目标2:忠实履行审查逮捕、起诉等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75件2285人,提起公诉2354件3281人;依法不批捕560件795人,不起诉346件450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41件157人。其中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对公安部督办的“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中涉案的10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领导包案、联合接访、检调对接、以案释法,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的轨道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70件,开展司法救助案件6件。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目标3: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2件113人。先后查办了省院交办的湘电集团31人贪贿系列案和怀化市原政法委书记易某贪贿系列案(目前已立案侦查10人)等;自行办理了冷水江农机补贴贪贿系列案、涟钢原社会事业部副部长王某贪污案及涟源市古塘乡马方煤矿顶板事故背后所涉的渎职犯罪案件等。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66场次、预防调查14次、犯罪分析16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70次,有效促进全市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4: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守好司法工作最后一道底线。纠正漏捕 48人、漏诉205人(次)。监督立案43件、督促撤案37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7件41人,法院已裁判6件,抗诉意见采纳率100%。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1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50件,监督纠正提请“减假保”不当132件;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行为36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

目标5: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建立案件质量定期点评通报制度,对不规范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严肃整改。坚持阳光执法,邀请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群众代表来院评议检察工作80余人次;建立检察联络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检务公开短信47万余条;两级院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200余条;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案件信息493条。规范执法、阳光执法促推执法形象稳步提升,2016年两次民意调查,市院在全市政法系统中满意率均排名第一。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年度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2016年,是娄底检察奋力拼搏的一年。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忠诚履职,收获良多。市院机关在保持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基础上,再获全国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殊荣;市院班子被市委评为“好班子”,绩效考核、综治、维稳、禁毒、信访、党建、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及打处非等工作均被评为市级先进;有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件,有1篇文稿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稿。在全省检察工作年度条线考核中,侦监、民行、刑事执行检察、公诉、纪检监察、反贪、反渎、网络、技术、控告、申诉、法警等12个条线的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市绩效办对2016年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

市绩效办对我院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先进。

(二)自评得分情况说明:

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表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

扣分项说明:唯一扣分项为预算控制率方面,因我院预算分为本级财政预算保运转和上级财政预算保办案的司法机关,因近年来自侦办案形势严峻,上级交办案件多,都是异地办案,办案成本成倍增加,经费开支不好控制,导致追加办案经费较多,无法完全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控制。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内控制度还应进一步完善。应紧跟当前形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财政、审计等要求把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并严格执行。

2、检察经费支出核算科目和地方财政核算科目需进一步融合。我院执行最高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对相关核算科目的设置跟地方财政支出核算科目具有一定的区别。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核算科目,是会计核算更加准确、真实。

(二)相关建议

因我院实行本级财政保运转上级财政保办案的经费预算模式,随着近年来办案数量和成本的增加,经费开支的不可预测性,本级财政无法足额预算合理的预算经费,常常因办案急需追加预算经费,导致预算控制率失真。建议市财政能够进一步科学编制预算,加大我院办案经费预算力度,在年度预算时足额保障我院办案经费开支。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017年5月23日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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