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英雄电脑商行、湖南蓝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星安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网局域网建设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YG-LDZB-20180164)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网局域网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YG-LDZB-2018016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保修 | 工程范围及内容 | 合同条款 | |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网局域网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2年 |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见询价文件 |
二、采购项目预算:9.89669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工作内容。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查阅、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4.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3月28 日起至2019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阅、购买招标文件。
4.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4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六、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0元。
6.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17:00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6.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保证金账号中。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网局域网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银行账号:56180188000007110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
联 系 人:闵先生
电 话:18273810303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园阳光商业广场旁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8-8516766 、18890586797